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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,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统一战线、群团等工作。
(二)根据赤峰市总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,拟订开发区总体规划、经济发展规划、产业发展规划,产业政策等。
(三)统筹推进开发区经济发展、项目建设、招商引资和入区企业服务管理、优化营商环境、区域评估等相关工作。
(四)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监测、分析、统计工作。
(五)负责开发区工业信息化、新兴产业发展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、人才服务、金融服务等工作。
(六)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。按权限负责东山产业园企业及其配套项目的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、职业卫生等工作。负责协调东山产业园应急管理、防灾减灾工作。
(七)统筹开发区所属园区的管理工作。
(八)承担市政府对开发区“赋权扩能”赋予高新区的行政审批工作。按赋权负责开发区土地管理、建设管理、水利管理。
(九)完成赤峰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、内设机构
(一)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保障工作,承担综合文稿起草、政策法规、信息宣传、机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。
(二)党群工作部。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统一战线、群团等工作;承担开发区企业综合党委日常工作。
(三)经济发展局。负责拟订高新区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规划落实工作;按权限开展赋予开发区履行的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等工作,负责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大厅管理工作;负责开发区项目调度,经济运行监测、统计、分析工作;推进开发区工业信息化、数字化体系建设及应用等工作;负责落实节能降碳工作;负责开发区内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。
(四)投资促进局。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和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;负责招商引资对外宣传、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;按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评审等工作,协助入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;负责开发区对外经济交流合作。
(五)建设管理局(自然资源局)。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东山产业园基础设施、公用设施和项目工程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;按权限开展赋予开发区履行的规划、用地、建设和水利方面的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;按权限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、入驻企业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;承担托管企业的具体管理监督职责。
(六)安监环保局。按权限开展赋予开发区履行的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、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,负责东山产业园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、职业安全健康的综合监督管理;负责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;负责协调开发区内应急管理、防灾减灾和地震灾害评估等工作;承担赤峰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
(七)科技金融局。负责编制高新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负责协调落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;负责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企业,推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成果转化;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;负责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,推动企业上市和中小企业融资;负责为企业提供各类人才服务。
三、单位负责人:孙永丰
四、办公地址: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设计集团21楼
五、联系方式:0476-8305054
六、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假日除外)
上午08:30—12:00
下午14:30—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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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地址: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北宝山路东36号(北方时代设计院21楼)
联系电话:0476-8305054 邮编:024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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